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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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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卫制药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7022928
  • 生产企业: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适应症: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。
  • 用法用量: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时口腔吸入。 成人一般每次0.05~o.1mg﹐即1~2喷﹐一日3~4次。重症患者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﹐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(20喷)。 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﹐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.4mg(8喷)。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。 不论对成人或儿童﹐可以对剂量进行调整﹐直至症状得到控制。或根据个体反应将剂量调节至最低有效剂量。 1.使用时除去助动器帽﹐瓶身倒置﹐摇匀。 2.缓慢呼气。 3.将助动器口含在口中﹐对准咽喉﹐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﹐使药雾充分吸入。 4.屏息十秒﹐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。 5.如需再次吸入﹐至少等一分钟后﹐再按第二至第四步重复操作。
  • 相关疾病: 嗜酸细胞增多性非变态反应性鼻炎 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 职业性哮喘 真菌过敏性哮喘 运动诱发哮喘 运动诱发性喘息 老年人呼吸衰竭 老年呼吸衰竭 激素抵抗型哮喘 类固醇抵抗型
  • 药品规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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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 京卫制药

通用名称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

品牌 京卫制药

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

分类 西药

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。

性状&剂型 该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,揿压阀门,药液即呈雾粒喷出。

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。

规格 50μg*200揿

用法用量 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时口腔吸入。 成人一般每次0.05~o.1mg﹐即1~2喷﹐一日3~4次。重症患者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﹐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(20喷)。 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﹐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.4mg(8喷)。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。 不论对成人或儿童﹐可以对剂量进行调整﹐直至症状得到控制。或根据个体反应将剂量调节至最低有效剂量。 1.使用时除去助动器帽﹐瓶身倒置﹐摇匀。 2.缓慢呼气。 3.将助动器口含在口中﹐对准咽喉﹐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﹐使药雾充分吸入。 4.屏息十秒﹐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。 5.如需再次吸入﹐至少等一分钟后﹐再按第二至第四步重复操作。

不良反应 1.本品对个别人有刺激感,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。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,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。无钠水潴留作用。偶见声嘶或口干,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。 2.少数患者可出现鼻,咽部干燥或烧灼感,喷嚏或轻微鼻出血等不良反应。 3.极个别患者发生的鼻中隔穿孔,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可能与使用本品有关。

禁忌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 1.本品适用于轻症哮喘,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。 2.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,一般在本品治疗4-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。 3.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,禁止使用。 4.慎用于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。 5.鼻腔和鼻旁窦伴有细菌感染时,应给予适当的抗菌治疗。 6.对于采用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,如肾上腺功能已有损害时,若改用本品,要注意脑下垂体—肾上腺系统的完全复原。 7.对于过量使用本品的患者、对本品高敏性患者及近期口服类固醇的患者,可能会产生全身性反应。 8.虽然本品可控制季节性鼻炎的大多数症状,但当受到夏季异常的变应原诱发时,用本品的同时应采用其他治疗,尤其是对眼部症状。 9.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,应先向空气中试喷。如遇喷不出情况,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助动器喷孔是否堵塞。 10.本品系受压容器,严禁受热、撞击或在瓶上戳刺,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。11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细节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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